【个人旅游签证】
签证办理所需工作日:至少3个工作日。
可停留天数:15天。
签证有效期(从游客提供的计划入境日期起算):15天。
越南领馆签证受理区:中国大陆各地居民因私护照。
需提交材料:
1.半年以上有效护照正本(如换发护照,必须提供旧护照),护照末页必须有持证人亲笔的中文签名;
2.2寸半年内拍摄白底光面彩照2张;
3.具体计划入境日期。
注:
1.15天的越南旅游签证的入境日期必须在送签日期起的15天之内。否则领馆就自动签出30天停留的商务签证!签证费用也会按照30天的商务签证收取。
2.在有效期截至前的1至2天入境,越南领馆将可能不允许客人入境。
【越南驻中国大使馆】
越南驻北京大使馆
地址: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光华路32号
电话:(8610)65321155 或 65321125
传真:(8610)65325720
越南驻广州领事馆
地址:广州市海珠广场侨光路华厦大酒店B座2楼北部
电话:020-83305910 或 83305910 或 83305916
传真:020-83305915
越南驻南宁总领馆
地址:广西南宁民族大道109号投资大厦一楼
电话:0771-5510562
传真:0771-5534738
越南驻昆明总领馆
地址:云南昆明北京路157号佳华广场酒店C座2楼
电话:0086-871-3522669
传真:0086-871-3516667
越南驻香港领事馆
地址:香港湾仔湾仔道230号佳成大厦15字楼
电话:852-25914517
传真:25914524
越南驻上海领事办公室:
地址:上海市浦东大道900号华辰金融大厦3层。
邮编:200135
办公时间:周一至五(08:30 – 11:30 14:00 – 17:00)
周六、周日及越南和中国的节假日休息
电话: 6855.5871/6855.5872
传真: 6855.58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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