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温馨提示】
持申根签证者(只要签证上没有其他加注)有权前往这些“申根国家”:比利时、丹麦、德国、芬兰、法国、希腊、冰岛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挪威、奥地利、葡萄牙、瑞典和西班牙。半年中最长逗留期为90天。
【签证资料】
1.2份认真填定的申请表(RK1201,空白表格复印件和网上下载表格有效),三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证件照片,申请表上各贴一张,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;
2.护照(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)及一张身份页复印件;
3.回程机票的预定和确认;
4.证明在申根国家旅游的饭店预定,交通和日程安排;
5.银行存款证明原件;
6.中国工作单位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介绍信(信上须注明公司地址,电话和传真号、商务旅行者的职务及此次旅行目的,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)以及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;
7.出具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保险额为三万欧元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,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,签证有效期按照所购保险日期而定;
8.对于中国籍的申请人:户口本原件及所有页和加页的复印件;由雇主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详细家庭住址证明(以目前居住地址为准);
9.对于其他国籍的申请人,在中国的居留许可证(包括所有页和加页的复印件)。
办理时间:原则上为2工作日到5个工作日内。
护照要求: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,并至少需要一页空白签证页。
签证费:在25至35欧元之间不等,按入境次数和预计逗留期限计算,签证费以人民币支付。
注意:除签证费外,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、申请表和申请签证须知及预约均免费。
【签证领区】
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:
地址: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层
邮编:200041
电话:021-62171520
传真:021-62180004
包含地区:安徽、江苏、浙江、上海
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:
地址:广州市环市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
邮编:510098
电话:020-83306533
传真:020-83317033
包含地区:福建、广东、海南省、广西
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:
地址:香港中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21字楼
电话:00852-21058777
传真:00852-21058788
包含地区:香港和澳门
德国驻北京大使馆:
地址:位于北京东直门外大街17号
邮编:100600
电话:010-65322161
传真:010-65325336
包含地区:主管中国其他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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