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温馨提示】
1.除签证上特别注明外,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颁发的签证可以在申根区内自由地流动。
2.根据行政区域划分管理条例,签证申请者必须到其长期居住地的行政区领事馆办理签证,即签证由申请者在申根区主要目的国签发,可以不是第一入境国。
【签证材料】
1.一张短期签证申请表并将一张近期照片贴在上面;
2.护照,并且在签证有效期后仍三个月有效,身份页的复印件一张;
3.由航空公司出具的往返机票订单;
4.在申根地区停留期间的住房和接待证明;
5.财源证明;
6.在申根地区停留期间的医疗保险;
7.中国公民:户口原件和户口本所有页的复印件。
8.其他国籍者:出具在中国有效居留证件的原件和所有页的复印件。
9.工作单位证明,注明申请人姓名、职务,批准休假证明及期限。写明单位地址、联系电话、单位公章以及开具此证明的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。
信息补充:
1.在一张白纸上用中文写明个人地址和电话号码。
2.关于旅行社(只有使馆批准的旅行社才可以代办旅行团签证手续):
a.旅行社的介绍信,旅行团人员名单,团员出生日期和日程安排;
b.在法国和申根地区的接待社的接待证明;
c.所有材料必须翻译成法语或英语;
d.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用A4纸递交;
e.法国使馆不接受邮寄申请,并有权要求一些补充信息或材料。
【签证领区】
法国驻华大使馆: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三街3号
邮 编:100600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09:00-12:00递交申请和咨询,14:00-16:00领取护照和签证。
电 话:010-85328080
法国驻上海总领馆:
地 址:上海市淮海中路1375号23号楼
邮 编:200031
电 话:021-6433269
传 真:021-64339437
所包领区:江苏、上海、浙江
法国驻广州总领馆:
地 址: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803号房间
邮 编:510098
电 话:020-83303405
传 真:020-83303437
所包领区:广西、广东、福建、海南
法国驻武汉总领馆:
地 址:武汉汉口新华后路297号武汉国际贸易商业中心
电 话:027-85778403
所包领区:湖北、湖南、江西
法国驻成都总领馆:
地 址:四川成都总府路2号时代广场30层
电 话:028-666660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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